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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灵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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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妈死的早,我爸把我和弟弟拉扯大不容易,所以后来就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了我后妈。【文学楼】一开始,她还装得人模狗样的,在我爸面前使劲的对我和我弟弟好,后来因为家庭原因,我爸出去打工,她就变样了。”听着她说的这些,我怎么感觉,这也太扯了吧?

    不过,不可否认,毕竟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,有几个能真正用心去疼呢,尤其是两个孩子,都不是自己的。

    “我慢慢大了,她娘家那边有个外甥一直娶不上媳妇,因为有点傻,她就打起了我的主意。她跟我爸提过,我爸说那怎么行,怎么能把我嫁给一个傻子,当时她也没有说什么,可是,我爸出去打工之后,她有一次借着带我回娘家的机会,把我和那个傻子锁在了一起。”这听着有点逼良为娼的样子了,不过,一个傻子,应该也做不出什么事情吧?应该什么都不懂才对。

    “那个傻子也不知道是谁教她的,一直在撕我的衣服,我就拼命喊,可是始终没人管我……”

    难道,她是被那个傻子?

    “后来我拼命把门踹开了,一直跑一直跑,就跑到了太平山上,可是一不小心,就摔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所以,她死在太平山,然后,游魂被野猫吞了。

    那她后妈呢?

    她说的故事让我觉得有点离奇,怎么听都觉得好像是在童话故事里看过一样。可是,看她的样子,实在是不像撒谎,尤其,她已经是魂了,又不想变成鬼,如果不是有什么苦衷,也不会骗我吧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说了半天,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,总不能称呼她游魂吧。

    “万晓佳。”果然是个还挺俗气的名字,农村人没有什么文化,女孩一般都叫什么小凤小佳小芬的,男孩子则是小天小刚小伟之类的居多。

    “那我应该怎么帮你?”我想起了高景兰,她不会让我独自翻过太平山,然后找到他弟弟,告诉他他姐姐已经死了,让他去收尸吧,而且按照她的说法,她死了应该有几年了,就算是有尸体,也不知道被野狗叼到哪里去了。

    万晓佳也有些为难,显然她好像是不太好开口。

    “说吧,如果我真的能帮上忙的话。”看她的样子,我实在不忍心。

    如果是以前,我都不敢想象,自己竟然单独跟一个游魂在交谈,早就尿裤子了,可是经过高景兰的事情,再加上吃了野猫肉的饺子,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胆子还大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的身我肯定是上不去,要不然那天不会选择那个老头的,而且你身上有我们都害怕的东西,虽然沉睡,可是还是十分吓人。我唯一的办法,就是先寄住在你手上的手镯上,不过你一定不要把手镯摘下来,因为手镯离了你,经过太平山时,那些灵体还是会过来抢我。”想不到这么简单,不过,想着她就住在我的手镯里,每天睡觉时甚至都要枕着她,怎么感觉有点别扭呢。

    “可是我最近没有时间,这样吧,还有一段时间我就放寒假了,到时候让李半仙带着我一起过去,而且他有本事,如果找到了你弟弟,他有办法让你弟弟看见你,你自己说,肯定比我说要管用。”思来想去,我觉得现在虽然不能完全相信李半仙,可是这件事情,还真的必须靠他。

    她想了想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,是不是你着急了?”我在想,她好不容易脱离苦海,现在应该是着急见她弟弟了吧。可是我一下子把她支到寒假,虽然也没有多长时间,可是无疑又延长了她等待的时间。

    她摇摇头,问了我一句:“我只是在想,这段时间,我可不可以和你在一起?外面有些东西,我害怕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她是在想这个问题。这个也的确,一个刚死就被野猫夺了魂的女孩,现在脱身了,如果还是每天在外面游荡,还真的十分危险。我想到了方晓萍,如果万晓佳看到了方晓萍,搞不好,又会上有一块邪骨头的方晓萍的身,还是答应下来吧,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。

    晚上,她就一直坐在炕沿上,也不会累,也不用睡。

    我没有开灯,因为她怕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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